脑洞连着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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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超蝙】关于破碎的梦和不成句的诗①

全是乱七八糟的ooc文学,无能力AU,纯克拉克和布鲁斯,不能算是正统超蝙,形象偏二代一点,背景大概80s,正联是个地下摇滚乐队(后面戏份建起来),有康斯坦丁老漫画和垮掉的一代的氛围,总之十分的mess。

Warning:韦恩夫妇人设沿用诅咒刊的出轨爹和愤怒妈,以及每个人都很颓废,很糟糕,但是又不甘心一直糟糕下去。

布鲁斯韦恩本来应该顺利继承他家的万贯家财的,从他那个不知跟多少女人在他们家床上交换过体液最后胡子花白早早得了阿茨海默症的父亲手里,从他那个一把年纪每天都要吃一大把抗躁郁症药却坚持顶着韦恩夫人名号着装完美无缺的母亲手里,本应如此。但是夜晚的哥谭总要来临,莽撞的孩子总会害死双亲,那个男人再也白不了头发,那个女人也再也不会有一条完整的珍珠项链,他总要独自撑一把黑伞,留阿尔弗雷德去应付那些想“照顾”他的人。毕竟,时间流逝,操蛋之事永存。

他点了支烟,乐意看它飘得到处都是,像是他收不回来的人生,在哥谭,如果说什么事不在变化的范畴里,疯子和罪犯会是极佳的发言者。克洛诺斯*当然是个乐意看人受苦的疯子,卡西莫多敲的钟总是宛如丧葬。十八岁的布鲁斯韦恩什么也不想要,他连死都不知道想把坟埋在哪里,韦恩这个破姓究竟意味着什么,又或者只是兀自燃起的词语*?他感觉一部分的自己永远也寻不回来了,那个黑头发的可怜小孩早就不知道在那个小巷子里迷路了多少年,每个前去的人都朝他身上吐口唾沫。他或许早就死了,也或许早就该死。在死神面前,他一无所有,他两手空空。*

事情总是这样的事情,就像哥谭飘散的空气,你根本就找不回来你散落在昨天晚上的初心,随便一个人都能把它踩在脚下,轧一轧,和着污水与泥泞,染上像几十年没开的老爷车后面喷出的腐烂的汽油渣屑的黑色,全是骨肉,全他妈是不知道多少年前死掉的东西的骨头炼成的黑油。“为什么偏偏是你活着?你他妈的能做些什么?”他听见自己的嘶吼,可悲的是他回答不了自己。他看着每个人死去,他听着哥谭的哀嚎,他能做些什么?他什么也做不了。每一个人的逝去,都令他孱弱衰老*。他马上就要走出这个地狱,去那个没有泥坑子的大都会去上大学,他却觉得他不是在去未来的路上,他是在逃离梦魇的途中,他没有赢,他只是跑了,他把这个城市和那些苦难一并甩在脑后,他把那个充斥着噩梦的韦恩大宅和他忠心耿耿的管家一起留在那被抛弃的城市,他本应该为此感到轻松,但他没有。

在一个人乘火车的路上,这苦痛仍蚕食着他,他感到胃里泛出呕吐的冲动。他或许应该吐出来,吐到隔壁男人那双纯手工制作的皮鞋上,或许就不用再被他和那个女人之间的露骨情话所打扰。他很确定那个男人刚刚在厕所吸了足够他保持兴奋的东西,那男人的手无时无刻不在揉那个畸形臃肿的鼻子,这让他更想吐了。他确实把早上的早饭全吐光了,女人嫌恶的起身走开,那男人看上去很想揍他一顿,但在被警察拘捕的威胁下还是闭上了那喋喋不休的嘴。他刚刚或许也算变相的英雄救美了,也许他能当个侦探,或者别的什么是专门为了存在毫无意义的人量身打造的职业。

后半程的火车安静的像被掐住脖子的鸡仔,只能在某些时刻听见那微弱的声音,后半截的人生本来也该这样在通向地狱的道路上一路缄默无声的,但是他偏偏在那家酒吧里见到了天杀的克拉克肯特,那个带着世界上最无聊的黑框眼镜的男人把布鲁斯韦恩自暴自弃的人生计划毁的一团糟。但他那时如果能预料到他之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他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去那家酒吧听那支摇滚乐队垃圾现场演奏,这就是克拉克,他不给你其他的路或是反悔的机会,他出现之后这个世界只有他这一种该死的可能。

所以在所有的时间里,那唯一可能性把布鲁斯韦恩撞进那家洗手间装潢的像撒旦崇拜的酒吧,他在那里看见了一个和那里格格不入的古板小子,他意外地觉得和自己十分相似,都是彻头彻尾孤独难耐的可怜虫。而至于那震天响的摇滚乐,天哪,80年代有哪个年轻人不他妈的喜欢枪炮与玫瑰*啊?就算这家酒吧的乐队烂的发指,那也足够两个初到大都会的愣头青喝两杯柳橙螺丝钉的了。

布鲁斯被克拉克在厕所隔间操射的前一秒钟想的还是“那小子的眼睛蓝的实在过分。”

第二天头痛欲裂的布鲁斯想起来他昨天喝了太多的酒导致完全丧失了自主思考能力,他什么也记不得了,他思考在阿尔弗雷德不在他身边的第几个星期他会自己把自己玩死,但是下一秒就惊悚地看着旁边枕头上的另一颗脑袋。那颗脑袋的主人朝他笑了笑“布鲁斯,你昨天说要组一个摇滚乐队?”

他一定是疯了才会听见这么惊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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